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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成动态 || 市律师协会、江成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解读讲座



江成动态


为进一步加深法律理论研究与律师实务研讨,提高我市广大律师理解并熟练运用法律条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新年伊始,由市律师协会主办,江成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解读讲座,于2月19日上午在江成律师事务所三楼会议厅开讲。

讲座邀请江苏省民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解亘主讲。解教授长期致力于民法基础理论、债法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其授课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多部论著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奖。他结合自己多年来的专业研究,参考司法实践,分别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意识表示的真实与不真实、预约合同、格式条款、违法强制性规定之合同的效力等九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逐条阐述了司法解释的实质涵义、《民法典》的立场、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应对原则、例外情形、与相关国外法的接轨等问题,给在场的我市律师们作了生动解读和答疑解惑,为正确办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提供了遵循,也使所有参加讲座的来宾均感到受益匪浅。

江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艾滔勇律师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同编在《民法典》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想要理解民法典,就必须更加深入理解合同编,新出台的《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在“合同解释”“交易习惯”“预约合同”“未生效合同”“违反非效力性规范不导致合同无效”“公序良俗”“越权代表中相对人的合理审查义务”“债权多重转让”“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果”等制度上均有变化和亮点。镇江市律师协会与江成律师事务所组织的此次讲座希望能够为全市律师对合同编的理解与适用提供理论帮助,并更好的用于司法实践中,提供专业、精准的的法律服务。

江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亮英律师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合同编,在整个法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民法典实施后,最高院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均被废止,司法实践急需出台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出台,对于我们律师来说都是非常热切期盼的,我经过自己的研读,解决了很多在执业中遇到的困惑。南京大学解教授适时给大家带来的这场合同编通则解释的解读讲座,非常精彩和深入。解教授利用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向我们展示了这些规则之后的法理基础,并引发我们进行思考。通过其深入浅出的讲解,强化了我们律师对这些具体条文的理解,对我们的案件代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指导和启发。

讲座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杰主持,来自全市40余家律师事务所共计140余名专兼职律师参加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