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房屋产权登记仅用于记载不动产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仅具有不动产权利的推定效力,并不具有不动产实际归属的确定效力,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购买案涉房屋并实际支付房款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属的登记状态并不影响实际产权人对案涉房屋享有实际产权。他人基于与名义产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执行不能及于案涉房屋。
案例索引
《献县鑫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孙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申4号】
争议焦点
借名购房的实际产权人不能排除针对所涉房屋的执行吗?
裁判意见
裁判要旨
房屋产权登记仅用于记载不动产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仅具有不动产权利的推定效力,并不具有不动产实际归属的确定效力,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购买案涉房屋并实际支付房款的情况下,不动产权属的登记状态并不影响实际产权人对案涉房屋享有实际产权。他人基于与名义产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执行不能及于案涉房屋。
案例索引
《献县鑫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孙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申4号】
争议焦点
借名购房的实际产权人不能排除针对所涉房屋的执行吗?
裁判意见